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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楼那些事——空间流水账

(0)小时候,在老家住的是平房,因此,直到初中毕业之前,从来没住过楼房。山东农村的房子都是独门独院的瓦房,房子里住人,院子里养鸡鸭鹅和狗狗猫猫,一般还会有个猪圈,养上两只大耳朵肥猪。偶从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长大后离开家乡来到大城市后,便非常佩服这里的人对狭小空间的忍耐力。   (1)大学毕业后,偶没有参加工作,而是接着读研了。那时在交大住的宿舍是在一栋二层半楼(第三层只有中间一点点)的1楼。当时寝室里一共住着3个人,另外两位一个来自安徽,一个来自江西。毕业吃散伙饭时,他们俩告诉偶:这两年半来,偶夜里一直打呼噜,害他们整整两年半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他们每当夜里忍受不了的时候会狠命的敲床,然后偶在睡梦中感应到一点动静,说不定会翻个身,这样就会消停一会儿了,他们也就能勉强入睡了。研究生毕业后,江西的室友为了离偶远点,没有留在上海,而是去了湖南工作。后来还是觉得太近,索性去了香港。。。   (2)高中时,教室在2楼。寒来暑往三年,都在那一间教室听课、自修、考试、跟同学嬉闹,或一个人发呆。高三时的一个同桌喜欢写诗,我一直笑他乱写,表面像是五言或七言律诗,实则一点韵律都不讲究。不过倒是有两句被我记了心里了:“须知人生茫茫路,欢悦只在奋斗中”。 刚上大学时,第一学期住在同济大学设在武东路的新生院,宿舍也在2楼。那时宿舍里一共住了6名同学:两个东北的,两个山东的,两个上海的。毕业后,有三个考取了研究生,复旦、交大、同济各一个,三个参加了工作。再后来,有3个去了国外,3个留在国内。——太多的对称。 大一那一年过得很快,许多事情都在心里淡没了,倒是没忘记第一学期体育挂了科,第二学期《模拟电路》挂了科。体育不好是因为那时不开窍。而文化课程挂科,还是从小到大第一次遭受这样的打击。   (3)研究生毕业后参加了工作,跟大学同学一起在浦东租了一栋位于3楼的两居室的单元。碰巧的是,偶第一份工作的办公地点也在公司的3楼。于是每天早上从这个3楼下去,走一段路,乘一段地铁,上来,再走一段路,然后上那个3楼;下班后再原路返回——很像信息封包在网络协议栈中的传输方式。 曾经在家里养过一只猫。有一次,猫咪从窗户爬出去玩,回来时只认得房门方向,却认不出楼层了,于是跑到4楼,对着跟我们同样方向的一户人家坐下来,深更半夜里一顿嚎叫……   (4)大学第二学期,我们从新生院搬到了校本部,宿舍在4楼。然后就在那里一直住到大四毕业。我们宿舍位于走廊尽头的一间。有一次晚上回来得晚,宿舍里都熄灯了。也不知道自己上了哪一层楼,总之下了楼梯走到走廊的尽头就摸钥匙开门,锁芯销有点卡,但还是打开了,进去借着窗外的路灯光一看,床上躺着的竟然都不是我们宿舍的人。我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走错了。我迅速退出来,关门,离开。里面的人都躺下了,如果没看清我的话肯定以为闹鬼了。我心里却明白了原来439的钥匙可以开339的门。之后,去他们宿舍(也是我们班的)玩就再也不用敲门了。更令他们郁闷的是:他们寝室的钥匙却开不了我们寝室的门。   (6)偶自已没有常住过任何6楼,不过好友大头住过,他毕业后就跟人合租了一套位于6楼的单元,直到后来自己买了窝,前后达5年之久,其间室友就换过好几个。入住和搬出时都是偶帮忙搬的家,每次都被他的书累成半死,每次也被他赞道“肉多力气大”。不过他老人家现在爽得很,结了个婚,找了个1楼养狗去了…… 另一位好友立波刚毕业时也住6楼,而且还住了两次6楼。现在也爽了,结了个婚,找了个1楼养猫去了……。   (7)大二那年,被一位姓崔的师兄糊里糊涂拉进了系学生会,到大三时还做过一段系学生会主人比黄花瘦席。那时系学生会的办公地点就在学院办公楼的7楼上。每到期末复习时,正好学生会的工作也都结束了,而复习又常常需要熬夜,所以,有好几次,偶和其它几个学生会的哥们便假公济私,晚上睡在7室的学生会办公室里,看书最少到两三点,甚到熬通霄,累了便跑到六楼机房去上上网。 偶做学生会主人比黄花瘦席时,曾把同寝室一位嗜球如命的室友册封为文体部长,另一室友讥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8)刚参加工作那会儿,年轻,心气也浮躁,在第一家公司只待了4个月,便自以为是地辞职跳去了第二家公司,位置在北京东路一栋综合商务楼的8楼上。每天上下班从南京东路上下地铁。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上海的这条最繁华的马路,就这样被偶秋踩到冬尽,春踩到夏…… 在那里上班时,有一次一个外地朋友给偶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在国外待过一段时间,写地址时喜欢先写路名,再写城市名,他写的收货人地址是:“北京东路X号X室X公司,上海”,结果快递公司给直接送北京去了……   (11)现在的公司是我毕业后工作过的第三家公司。一直到今年6月之前,我们都是在一栋商住两用的楼里办公,办公室在11楼。公司里曾有过一名女同事,着装比较前卫。有一次,美国客户要来做为期一周的访问,领佳节又重阳导交待说:“这段时间请大家稍微注意一下着装,女同事尽量穿膝盖以下的裙子或长裤。”周一早上来到公司一看,该同事膝盖确实遮住了,肚脐露出来了……   (13)之后,公司搬到离原来位置不远的一栋纯商用写字楼里,办公地点设在13楼。大概就从那时起,我开始无视电梯,每天爬楼上下班。商用写字楼的楼层高于一般民房,到13楼便要走270余级台阶。算一下,早上到公司爬270多级,中午到4楼的食堂吃饭后,回来时又有190级左右,再加上早晚上下班在地铁里爬的楼梯(地铁的自动扶梯也被偶无视了),这样,一天下来至少走500多级台阶,这还不算下楼的。听说泰山十八盘也只有1600多级台阶,那就是说,偶平均每三个工作日就爬一次十八盘,想来对身体应是有益的。 可他们为什么总说偶胖呢?郁闷。不过看起来偶是生理肥胖,不像有些人是心理肥胖。 有天早上,公司另一同事欲循偶之道,结果走到8楼便两腿直打哆嗦,只好从8楼改签,坐电梯上来……   (14)(18)(25)读研时,由于米袋常常吃紧,于是到一家小公司打工,顺便也算是毕业前的实习了。这家公司是做手机短消息(Short Message)服务的,所以后来偶跟别人谈起自己的第一份准工作时,常说“偶是搞SM起家的”。公司最开始在18楼办公,后来降到了14楼,再后来又搬到了25楼。上海的夏天有时很热,而那时的学校宿舍很少有装空调的。有一个周末,偶躺在学校宿舍里混身汗流浃背,一晚上没睡着。实在困得不行,凌晨5点多骑车到公司,把门一锁,空调一开,躺在地板上,直睡到下午…… 那家公司虽小,却让我学到很多东西,包括技术的和非技术的。而且离开之后才越来越明白它究竟教给了我多少。现在常常想念那里的杨总,还有李姐。   (26+)上面没了。到目前,偶常住或常驻过的最高的楼层就是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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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童年拾趣

今天建军节,于是很想博一点跟部队有关的东西。无意中从移动硬盘里翻出这篇旧文。记得是5年之前写下的。刚出稿时,某人说“这篇不好”。今日拿来一读,自己反倒觉得不错,会心的微笑有好几次,不如还是重新整理一下帖出来吧,偶尔自己翻开看看也好。   在茫茫东海的舟山群岛之中,有一处风景秀丽的小岛,岛名叫“朱家尖”,与“海天佛国”普陀山隔水相望。岛虽不大,但于烟波浩淼中独辟十里方圆,山水村郭半藏于红花、绿树、青苗、翠竹之中,确是一处难觅的世外桃源。就是这一处海岛,把儿时最缤纷的色彩印在了我的记忆中……   那年,我只有5岁,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时节,来到了这个岛上,那时,爸爸还是一名军人,而他们的部队,有一个团,就驻扎在这个岛上。 小孩子天生好动,到了这种有山有水的好地方,岂能不玩个痛快,不闹个翻天?就和那里的小伙伴们混熟并没有花很多时间,他们中大都是军人的孩子,来自各个地方的都有。   (一)枇杷树 那时,跟我交情最深的小伙伴是一个叫东东(抑或是“冬冬”)的男孩子,现在只记得他是广东人。 团部办公楼前面有一棵矮矮的枇杷树。在那之前,我从没见过枇杷。春天,看到树上结了好多毛茸茸的绿色果子,我便认定那是桃子。 那天,东东建议一起去“摘果子”吃,我同意了。开始,他没说去那里,到了之后,我才隐隐觉得这个地方偷东西似乎不太合适,但实在禁不住嘴馋和好奇,哥儿俩就偷偷的爬上去了,树很矮,容易爬。不一会儿,便摘了好多“桃子”放在了自己的小口袋里。没想到,一个穿军装的人忽然从楼里出来了,冲我们大喊了一声,他普通话不标准,也不知道喊了句啥,不过应该不是好话。东东反应快一些,从树上溜了下去,撒腿就跑了,我却由于受惊,从一根矮树枝上掉了下来,还好,没有摔着,只是屁屁受不少委屈。 大家在一个小竹林里会合,享用战果,我拿出自己摘的最大一个,咬了一口,他也拿出自己摘的一个咬了一口,结果两人同时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去,然后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自己的表情——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偷过东西! 夏天的时候,看到那颗树上的果子成熟了,才知道原来不是桃子,是枇杷。后来邻居送我们好多成熟的枇杷,金黄色,酸酸的,甜甜的,非常好吃。可我当时还太小,想不通其中的道理:摘果子也要看季节。   (二)山间野果 初秋的时候,满山遍野会开满映山红,如果你看过电影《闪闪的红星》,那么我告诉你最后那个山花烂漫的镜头绝对不是特技制作的,大自然中有比那还要绚烂的效果。 而这个时候,山上的一种野果也会成熟,爬到山坡上,会看到累累的果子赘满了枝头,红红的,酸枣大小。摘一个尝尝,软绵绵的,还有一种怪怪的甜味。 那天,我们几个小朋友要到山那边的一个小伙伴家去玩,翻山越岭的时候,我顺便摘了好多野果,把衣服上和裤子上的小口袋都装满了,心想,到了那边大家洗干净了一起吃该有多好。 小山并不大,很快就翻了过去。到了能看到海的那边,碰巧小伙伴的爸妈都不在,几个小人就尽兴皮了起来。开始还好,玩积木,玩扑克,到最后,我们几个男孩爬到她家墙边的一个木箱上,然后向狼牙山五壮士一样往下一纵,就跳到了床上和被子上,爬起来,再爬到箱子上去,如此往复不止…… 到了要回家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一路上为别人带的礼物,连忙翻口袋,结果里边已成了质地均匀的果泥了……   (三)老人 那天傍晚,跟爸爸出去散步,在部队的礼堂旁边,有个老头走了过来,他开始跟爸爸说话,后来弯下腰问我:“小鬼,多大了?”奇怪,为什么一见面就骂我鬼呢?我颇不服气,就回敬了一句:“你奶奶的,老鬼!”老头儿哈哈大笑起来,笑得那么畅快。我完全被搞蒙了,爸爸却狠狠瞪了我一眼:“胡说什么?!” “你个小东西!”回到家后,爸爸教训我,“连师长都敢骂!了不起了你!”那时我还不会下军棋呢,根本不知道“军师旅团营连排”如何排序,所以凭爸爸一顿教训,也只是表情漠然,毫无悔改之意。 结果爸爸发飚了,石破天惊地吼了一声:“立正——”,我想他大概是想罚我站上半小时,可没想到,他整天对着全连官兵吼,那一声吼我哪受得了?等我反应过来,已经发现自己被吓哭了。结果老爸又是桔子又是梨,费了好大力气才把我哄好。从此他发现他这个儿子一点都不像个军人的儿子,于是就再也不吼了。 也只有老爸喜欢吼我,师长爷爷才不在乎呢。又过了几天,我自己出去玩,被他老人家看到了,就喊我去他家吃粽子。 若干年后,师长爷爷退休后住在上海,我奉老爸之命去看望他老人家,爷爷用燕京啤酒招待我,味道真是好。后来也不知脑子里动了哪根筋,我因为这事还买过燕京啤酒(000729)的股票呢。抛出时每股赚了8块多,乐死我也!这些都是后话了……   (四)救命石桥 昔日孟子的母亲为了儿子成才,搬了3次家。我想上帝也搞不懂她们为什么不搬到朱家尖去。每天见到的都是绿色戎装,耳濡目染,个个还不都成了英雄?(前不久,听说了一部很出名的片子,才知道“英雄”二字还可那么演绎,这里用的是该词的本义,特此声明) 到了周末,大孩子放假了,群龙有了首,就可以大干一番了!一帮人,分成红蓝两方,玩起了军事演习…… 山坡上,一双双小手不怕磨砺,搬来大大小小的石头,构筑防御工事,然后,每人去弄一根木棍,趴在石头垒起的碉堡后,把帽子盖往后一转,用肩膀顶住那根木棍,就朝山下扫射起来,天知道打的是什么,还不时有人向“上级”报告战况。而枪声则全部从嘴巴里出来。 这只是演练演练,真正紧张的是战斗的时候,按照规则,任何人被抓了俘虏,如果不能设法逃脱,则只能退出演习。 我方下午3时在团部办公楼后召开会议,研究下一步作战部署。 “不许动!”蓝方的人竟然象天兵天将一样从楼的两侧包抄过来,完了,要全军覆没了。 英名果断的司令一声“撤!”,大家不谋而合,纷纷从后面的那堵矮墙上翻了出去,并向各个方向逃匿。我沿着一条通往山脚的小路落荒,拐过一栋房子后,听身后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时,脚下出现了一个与地面相平的小石桥,可能是那里的乡亲们排水用的,已经干涸了。也不知哪来那么多心计,一纵身,我便跳了下去,蜷着身体藏在了小桥洞中,敌人则从桥上继续追了下去……   后记 那个美丽的海岛,我一共去了四次,最长的一次在岛上住了大半年并留下了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后来,妹妹出生时,又去过一次,那时已上小学了。在80年代末的百万大裁军中,爸爸转业回到了地方,我也就再没去过那里。虽然现在在一个离浙江舟山很近的城市读书,也没能故地重游一番,尽管海潮激心潮的情景经常在梦中把我带回童年。 听说岛上的部队已经撤了,那里修建了飞机场,又不止一次听说那里举办了国际沙雕节。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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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大头

  喜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今天晚上,大头要结婚了。   这位super大情圣,总算找到了自己的归宿。MM是又漂亮又大方又贤惠又体贴又才华横溢,真让人艳羡不已。没办法,这世上有福之人总是不用忙。有艳福之人更不用忙。^_^   我和大头是大学同学,他来自安徽,我来自山东。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信多”。大一第一学期,班里的信件每天由我负责统一取回并分发给大家。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是写信的学期,几乎每位同学都会发出并收到好多信件,但大头常常会一天里收到两三封。   一次闲聊时,我问他还记不记得对我的第一印象。他竟说是“肉多”。:(。原来刚开学有天晚上,我在寝室楼的水房里洗漱,大夏天,只穿了一条短裤,大头从我身后经过,心里便想“这小子哪个宿舍的,肉怎么这么多。”这也没办法,大头是光吃饭不长肉的那种,偶却是吃米糠也能发胖的那种,不由他不羡慕。:)   大头有很多书,不下三十箱(超市里卖的那种雪碧饮料的包装箱)。曾经有两次,我帮他搬家,把那书一箱箱地扛上扛下。他每次都会由衷地赞叹:“肉多,力气就是多”。   气死我也!   大学四年,太多的故事。。。   大四下学期,大头找到了工作,就等毕业去上班了,我也拿到了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大家一下子都觉得特别轻松。我们遂决定晚上一起去跑步。   我想我那时大概真的不会跑步。大头每天都不厌其烦地指导我。   “别让小腿拖着大腿,一颠一颠地,吃力不讨好,靠的是大腿用力,让大腿带着小腿跑……”;   “调匀呼吸,别那么急促,慢慢的,跟步伐合拍就是了……”   “步子再大一些……”   “跟上,跑慢了没效果……”    400米的塑胶跑道。哥俩儿一般是跑三圈,每次两个人都是左右并排着跑,而不是前后跟着跑。我跑里圈,他跑外圈,但他还是能轻松保持同步,常常还要催我快一点。   每天,跑完三圈,再绕着跑道走一圈,然后就停下来,两个人一起坐在塑胶跑道边上。晚上出来健身的同学并不少,看着他们不断地从我们面前跑过。再看看天上的星星,聊聊天。回来的路上经过水果摊时买上四个西红柿,回去分着吃掉。   后来有一天,我好像找到了一点感觉,三圈跑下来,大头喘着气说“今天你累死我了!”他跑外圈,难免要多跑一些。   又有一天,记得他是去亲戚家了。晚上我自己去跑步。三圈跑完,似乎还想跑,心想:“就替大头也跑三圈吧”,于是调匀呼吸,迈开大步,继续。   第六圈,被一个MM从后面追上。这真是奇耻,不行,该罚自己再跑几圈,于是又继续。那天晚上下着细雨,空气湿湿的。   第七圈,奇怪,竟不觉得累了,呼吸也匀了许多,不再需要借着嘴巴喘粗气。想起很久以前老爸曾说过,跑步和游泳都有一个“疲劳关”,多数人在3000米左右,过了之后,感觉就不一样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越跑越顺,越游越顺。我今天才相信。说到游泳,大头水性也很棒。   于是继续,速度也没有降下来。   想起自己从小缺少了体育锻炼,最怕的就是长跑;   高中时,每次体育课跑1500米,顶多能跑完三分之二,然后就会把胃里的东西全吐掉;   高三那年,是年级主任跟体育老师“打了招呼”,才在我的体育成绩上写了“及格”;   大一第一学期,体育挂了科;   大二那年体育课考试1000米,好不容易咬牙跑出个“及格”,下课时一屁股坐在地上,腿抽筋,三个同学帮着按压……;   而那天晚上,濛濛细雨中,还是这个人,绕跑道跑了16圈,大概是他唯一一次跑6400米。   大学毕业后,也有太多的故事。。。   15个小时之后,大头将携着PPMM的手一起走上红地毯,戴上金戒指,开启香槟,点燃蜡烛……   愿他们风雨共枕席,患难相携手,情丝常相伴,恩爱到白头。:)   再有就是早日生个大胖娃娃,跟他爸一样能游、能跑、能看书……   跟大头有关的:   一篇旧文——爱河里的兄弟们   精通C语言的兄弟   大头的礼物   大头咖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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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篇旧文:给我一片天——献给阳光女孩[原]

[i]  本文初稿原发于文中谓“阳光女孩”者一称为“藕荷小榭”的个人网上论坛,因此文中有“这里的版主”一说。时过境迁,算起来跟榭主人好久未有联系了,但曾经写出的文字,拿出来读读,仍不觉莞尔。因此稍作修改,干脆留在自己的blog里了。[/i]   好久以前就答应这里的版主写一篇东东放上来。可自入大学,就堕入工科专业,到如今,舞弄文字,早已不敢奢想,本想睁左眼,闭右眼,将此事不了了之。谁想版主人竟一直没有忘却,近日尤甚,愈催愈紧,扬言“再不写出,休怪对朋友不温柔。”——天可怜见,她几曾温柔过?^_^   我想,从概率学上讲,即使让一只猴子在键盘上乱踏,那么踏出一篇奇文的可能性也是大于0的,何况朕乎?(如今早已不是封建社会,所以每一个有涵养的人都可以谦称为“朕”,下同)想到此处,顿觉信心大增,仿佛朕已经变成了一只猴子,欣喜万分地在洁白的键盘上踏了起来。   但写点什么呢?梁兄曰“少年人常思将来”,可惜朕已经走过了两个本命年,不出两千日,便是30出头的人了,还是写写过去吧,于是从华联超市购回二两炒青,取一小搓开水冲之置于一侧,便有了下面这堆回忆的文字。而所谓“阳光女孩”者,无量天尊藕荷小榭榭主人荷衣蕙带是也,至于因何使用这般称谓,一则,觉得“荷衣蕙带”实在麻烦,尤其还有一字朕查了字典才知如何pronounce;二则嘛,我想读过她的大作抑或认识她本人的朋友都明白。   大三下学期,顶着得罪团委老师的风险,朕辞去了系学生会主人比黄花瘦席的职务,据说是为了全心考研。开始的日子里,无官一身轻,啃书的效率倒也蛮高的,不过一个月时间,同济四版的上册高数连内容加习题就突击得差不多了。眼看着照此下去,考哈佛都不成问题。   本来,“三分钟热血”、“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之类,都是普通人常犯的毛病,但有时朕也不例外。尤其到了春夏之交(或秋冬之交)的时候,或许由于地气上升的缘故吧,那段时间突然变得什么都不爱干,不爱看书、不爱上课、不爱自修,甚至不爱交友。适值某家网络公司在学校大力推广校园上网卡,已经失去免疫力的我,就这么堕落了……   从网易聊天室到QQ,从BBS到电子邮件,时常通宵上网,一同窗密友得知后,讥曰:“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一段时间下来,网友没结交几个,Money倒是费了不少。结果在欠了2个月的上网费后,帐号终于被封了。要知道,一个意志坚强的网虫不是那么容易被征服的,凭着原来学生会的关系,咱每天夜里可以跑到系机房上网,票票一分不用掏,网速快好几倍!只是照此下去,考哈(尔滨)佛(学院)都成问题!   说起那段衰落史,朕现在都觉得汗颜。实际上具体原因是有的,只是鸡毛蒜皮,不愿再提,看官也不必浮想翩翩,根本不是那种事情。不说了,啜香茗一盏,接着敲。   一天夜里,具体讲是凌晨1点左右,百无聊赖之际,朕移驾ChinaRen(那时“人”尚未被“狐”收购)。在一个与金庸小说有关的论坛里,看到了几篇署名“Iris”的大作。咋一读,火气不小,这其中许多明明都是朕的观点,怎么反被他兜出来了?   插上几句,朕原本也是个金庸迷,现在欣赏归欣赏,但渐渐不那么迷了,因为越来越觉得金大侠的水平离大方之家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比如说,他的小说也经常或者靠主人公的痴呆,或者靠配角无聊的胡搅蛮缠,或者靠所谓的“无巧不成书”来展开情节(另一个这方面的专家是琼瑶),而真正的大家是不屑于这么做的,他们直接靠富于真实感的矛盾冲突来展开情节。   当时更多的还是一种所谓的“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由于那时并不知道“Iris”的中文意思,也没打开金山词霸查一查。凭着文中对金庸小说的独到见地,就想当然的认为作者必是个性情男子(女网友读到此处可不许扔鸡蛋哦,小可如今早已摒弃那种鄙陋之极的直觉了)。于是,以“老兄”呼之,回复了一大堆文字,内容除了对“自己”的观点表示赞赏之外,还写下了“自己”的其他一些想法。   第二天又去那个论坛,发现在朕的御批后面,原作者也跟贴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声明自己并非“七尺男儿”(当然,亦非六尺或八尺男儿),而是“弱不禁风的小女子”。心中不禁大为感慨,互联网纵横无限,万维江湖中巾帼亦不让须眉。于是,糖衣炮弹,继而轰之,从此,便开始了与这位巾帼女侠客的Email往来。再后来,当彼此惊叹于对方跟自己正位于同一个城市中后,还通了几次电话。电话里,初次听到了她泉水叮咚般的声音(可能是电话线路失真造成的吧,^_^)。   于是,电子邮件、QQ和电话的交流都渐渐多了起来,朕也越来越发觉她的确是个不凡的女孩。   才思敏捷,这是当时第一次拜读她的大作时就感受到的,也是迄今为止朕所认识的阳光女孩的第一特征。虽然朕并不像许多人那样悲观的认为如今是个文化流失的年代,但有着如此涵养和功底的网友,确属可遇而不可求。   有文才的人嘛,说起话来往往就喜欢拽一拽,上海人称之为“捣捣浆糊”。但玩笑归玩笑,她却始终能让人感到一种由内而外的真诚。在网上以文会友,她不会使你感到任何一种距离或者屏障。用心写作,是迄今为止朕从她的文章中得到的第一感悟。   经常,她还给人一种未脱稚气的感觉,在朕看来,这也是一种非常难得的优点。一个人不管他生活中是否真的都那么一切顺利,但只要他的心是活泼、年轻和快乐的,那么他就永远能够给自己和别人,给生活和世界带来快乐。她曾经把完全同样的两道脑筋急转弯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两次向朕提问,第二次,朕自然未费吹灰之力就答了出来,结果当场被她夸奖了一番。还听她讲起有一次她本想做恶作剧吓唬同学结果把楼里看门的老大爷给吓了个双眼儿愣,让朕直想赐她一个不太雅的绰号:“喷饭”。至于她描述的他们学校党委帘卷西风书记的报告,有机会朕真想推荐给赵本山。   跟她聊得多了,你还会觉得她也是很有原则性的。有时候,如果你无意间说出不太恰当的话,她绝对不会随声附和,相反,会立即纠正你,甚至给你一个小小的下马威。但通常这并不说明她生气了,而仅仅是明确一下自己的态度而已。或许她不希望自己的朋友非常不讲究地犯一些无聊的小错误。   当然,也有让朕不能忍受的事情。朕酷爱京剧艺术,有空也经常练练嗓。一次,朕无意间把这一癖好告诉了她,可她说朕的嗓子听上去软绵绵的,倒像是唱沪剧的。——扯蛋!当初京剧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都没这么说!为此,去年朕连生日礼物也没送她一份,^_^。   从学期末到暑假,通过互联网络,差不多跟她交流了一个夏天。不知不觉中,自己似乎渐渐成熟了许多,也渐渐明白了许多,至少跟以前比起来。一天,用文曲星算了一下离考研的时日,自己被吓了一跳。于是很想闭关一阵子,全力以赴准备考研。当然,应该发封Mail跟这位知己道一声。所谓“知书达理”,她非常赞同,同时表示暂时不会来打扰朕了。一年后,朕如愿以偿进入了现在的这所学校攻读硕士学位。这些都是后话。只是当初如果不是她有意无意的开导、还有直接或间接带给我的开心,恐怕我当时还会继续不思进取地迷恋于虚拟的网路,那现在的我,可能就在另外一个地方了。总之,那段时间,是一缕阳光给我带来了蓝天白云。   又度过了一个寒假,列车把朕带回了这个城市。那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万紫千红总是春,但人却不再是去年那个疲惫的人了。   一天,她打来了电话,那熟悉的泉水叮咚般的声音一下子就被朕听了出来,但朕还是故意装作开始没反应过来然后一下子想了起来的样子,企图掩饰起内心那种故友重逢的喜悦。从此,跟阳光女孩联系恢复如初。   常言道“受人滴水之恩,当报以涌泉”,机会终于来了。一次,她打电话来,说她选修VB课程,老师要求作一个编程的作业,而她自己实在搞不定。别看朕是计算机专业的,可VB还真是碰都没碰过,但凭着专业的基础,觉得这个任务应该不会很复杂,也说不清有没有虚荣心在作祟,朕满口答应助她度过这一关。   可惜她们老师给的时间实在太少,来不及现学现做了,做好了初步的设计,画好了数据库表设计和程序结构的框图,朕就去求教一个曾经用VB骗过别人无数Money的师兄,师兄对自己的能力颇为自信,满口答应,并明确表态:两个小时轻松搞定!   谁知朕的设计太过细致,那位师兄2个小时只搞定了程序界面部分和两大主要功能中的一个,到了机房要关门的时候,他越发手忙脚乱起来。后来,急的脸都涨红了,最后竟然不耐烦起来,把朕臭骂了一顿:“我跟你说!以后这种事情少往自己身上揽,尤其是网友的事情!”气死我了!不过,第二天晚上,我跑到机房,坐在他的机器上,装作自己做——其实朕根本做不出来。等他来了,拿朕没办法,又只好帮朕接着做完。当然,少不了再牢骚几句,还讥讽我中间加的几行代码乱七八糟,没有一点面向对象的风格。朕才不在乎呢,程序写完了,调试通过了,朕还要自己再把界面调整得清爽一点。   一切搞定,所有的源码、数据库文件和文档发给了阳光女孩,听说她老师看了演示后,要求她再完善一下,然后可以得很高很高的分数,结果被她婉言谢绝了,据说是不想再给朕添麻烦了。   说到这里,还有一段小插曲。后来,由于项目的需要,朕自己也学会了VB,然后才知道师兄帮我做的事情原来是那么简单。一件小事,朕受用了无数牢骚,大丈夫立天地之间,似这等奇耻大辱岂有不洗雪地道理!一天晚上,朕驾临师兄寝室看书,适逢他的一位异性朋友造访,朕就偏偏赖在那里不走,结果搞得师兄师姐二人半个晚上言不及题,朕也体验了大灯泡的惬意!   常言道“予人滴水之恩,当候以涌泉”^_^。不过朕还是没想到后来有一件让我一筹莫展事情竟是她帮我轻松过了关。而最富戏剧性的是,在朕需要的时候,别人伸出热情的双手,朕却仍没能见上施主一面,只见到了她非常热情的爸爸妈妈,她的毛毛熊,还喝光了她一听可乐,^_^。   离开了生活四年的母校,朕到了另外一所学校,新的学校距离她们学校很近,所以后来在一个初秋的傍晚,朕终于得以一睹芳容,感觉比照片里的漂亮一点,^_^。   前几天,从郊区回来,觉得乡下的天空特别蓝,阳光也特别明媚。中学时,物理老师说天空本来不是蓝色的,因为折射了太阳的光芒,才有了蓝色。   友谊就是人生中最灿烂的阳光。   故事并没有结束。   钦此   2003年4月13日   钦再此   200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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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旧文——爱河里的兄弟们

  想我晨星,不仅学富八斗,才高五车,于天下之十窍学问,亦已通达九窍(什么?“一窍不通”?你干吗说出来?)。惟叹至今无有美眉眷顾,仍贵族一身,每念及此,常心酸不已。。。   闲来无事时,难免会羡慕昔日校园里的狐朋死党,如今个个都叼回了那根肋骨,终日如影随形:你得基来我买单,我当劳来你掏钱;日里嘻嘻哈哈,夜来卿卿我我。一对字:幸福!   如下小事几桩,皆与斯等朋党(以ABCD等标记之)及其美眉有关。有的本人参与其中,有的则是他们亲身演绎。茶余饭后,一一敲出,也不枉这几日被非典闷在校园内,无聊却又无奈的际遇!   (A)兄弟,我不该那样说   “瞧,怎么样?”A君把照片拿给我。   “K!哪里人?”我惊呼。照片里的女孩如果让古龙来描述,应该是:“如果有人不觉得该女子很漂漂,他肯定是个瞎子!”。   “呵呵,你们青岛的。”   “悟空,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做我们青岛人的女婿,怎么也不跟兄弟商量一下?”   “八戒,你算老几?”   又对着照片瞄了几眼,天知道是哪根筋出了毛病,竟然从我的嘴里冒出了那么一句话:   “说真的,这姑娘嫁你可真有点亏!”   可谁知A君竟然没回过味来,不但不以为忤,还使劲地点了点头!……   不过A君后来应该还是回过味来了,毕业后他赌气去了北京。最近我老在想,如果他能逃过这次瘟疫,一定要邀兄弟来沪,向兄弟致歉,为兄弟平反,然后把《诗经》里的千古绝唱告诉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君子,淑女好逑……”   (B)永远站在兄弟一边   从那以后,我就学乖了。美眉算什么?《三国》里玄德公不是曰过吗:“兄弟如手足,美眉如衣服!”所以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站在兄弟一边。   B君的美眉从B君那里得到了我的QQ号。那天,我正在QQ上跟一群和我一样无聊的朋友互相吹捧,在几下敲门声后,她的头像变成彩色了。   “晨星哥哥,你在?”   “你好!都等你这么长时间了。”   “真会说话!晨星哥哥,今天买了个蛋糕,最上面的那个绿樱桃被小猪抢去吃了!”呵呵,告状来了。   “是吗?那你一定很开心喽,^_^”   “什么,我都要气死了!对了,今天我发现他数学真的很好耶,是不是你们学计算机的数学都那么好?”   “哦?他在你身边吗?”   “没有,他早睡了,真像只猪!”   “哦,他数学也就那么回事儿!”   “哈哈。哎,晨星哥哥,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什么?”   “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常听XX说起你,说句实在话,挺佩服你的!”   “是吗?可是,我有什么值得佩服的呢?”   “眼光呀!”   “~!@#%^&*+。”   (C)手机里的美眉   “看,我新泡的马子!”C君一到我们寝室就嚷,当时我正在电脑上调试一个程序。   原来他是把一张一寸的美眉照片夹在了手机与透明的手机套之间,当时在我们寝室的每个人都接过手机,将美眉审视一番,然后少不得一番所谓见仁见智的评论。   我却有个不好的习惯,编程的时候,很难对外物产生兴趣,更别提别人碗里的粥。但出于对兄弟的尊重,传到我的时候,我还是接过了手机,本打算例行看上几眼,发一番常规的评论,然后继续调我的程序。   结果这一看不要紧,什么好习惯坏习惯,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两只眼睛直钩钩地端详了好半天,最后,啧啧连声:“Motorola还有这一款?How much?早知我也买……”   众人皆faint,C君则呈非典晚期状……   (D)煮肉论英雄   博大精深的京剧艺术让我结识了D君,并成为密友。他比我专业得多,是戏剧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平时喜欢京剧,尤其喜欢哼哼老生段子,我则酷爱裘派铜锤,一生一净,平常哥俩儿就少不得在票房里对上几段,如《二进宫》,如《上天台》。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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